北京市仁爱慈善基金会监事会,由主要捐赠人、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的1-3人构成。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督促及监督。
第三届监事会监事
何国科监事长
男,1988年,律师,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,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。何国科律师,专职从事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服务工作,从2014年开始直接参与慈善领域立法相关研讨会,受民政部、北京市民政局邀请参与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。
何国科律师,担任了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、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等八家基金会、行业协会法律顾问;直接处理过二十多起社会组织领域的案件,给全国的社会组织提供超过1000多次法律咨询,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,受民政部门以及社会组织邀请,给超过2000多家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社会团体进行法律能力建设培训。
任蕾监事
女,1972年,1995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后又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,于美国获得国际与比较法硕士,一直在北京从事律师工作,为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
陈亮兵监事
男,1966年,上海亮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。
第二届监事会监事
肖珏 任蕾 曾敏
第一届监事会监事
刘维宁